1、持有《本市居住证》满7年;
2、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沪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;
3、持证期间依法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;
4、在沪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(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)以上职业资格,且专业、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;
5、符合国家及沪现行计划生育政策,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。
6、特别提醒:居住证办理之前获得的外地中级职称现在开始认可,同时一级建造师、造价工程师等也对应认可为居转户中的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。以前是不可以的。
(一)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满7年;
(二)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;
(三)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;
(四)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(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)以上职业资格,且专业、工种与 所聘岗位相对应;
(五)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、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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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已经被否决
存在有零个问题
个税记录有问题
中级职称还拿到
社保基数过低
二胎没有准生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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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转户办理流程
区人才中心
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
正式受理后
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
初审合格
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,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
核实并备齐材料
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
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
接受社会监督
公示无异议的
出具《持有〈上海市居住证〉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》及相关证明